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034740 | 成文日期: | 2021-11-28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1-11-28 10:10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公安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2021年11月26日,开阳县公安局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市委关于董涛同志的任免决定。贵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丹,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廖海,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刘宁及市局政治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各所、队、室双主官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宁主持。
会议宣布董涛同志任中共开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开阳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书记,中共开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董涛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陈丹指出,此次开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成员的调整配备,是从全市公安工作大局和开阳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出发,经过市委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他要求,一是要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二是要团结共事共谋发展,坚决拥护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董涛同志的工作;三是要坚持挺纪在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时处处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规范言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中有尺、行为有戒,永葆党员干部的气节和本色;四是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好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