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工作概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贵阳公安为民网” (http://www.gy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阳市公安局网站办联系。(地址:贵阳市新天寨顺海路35号;邮编:550018;电话:0851-86797044)
一、工作概述
2015年,贵阳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保障民生警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回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分类确认。对照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贵阳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4年版)》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或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明确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例如出入境管理分局已取消台湾居民签注,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胞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2)逐项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在梳理权力事项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承办机构、追责对象范围,其中追责对象范围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行为人,列明承担责任的具体行为人,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目前共梳理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确认258项(其中行政审批22项,行政处罚229项、行政强制措施5项、行政确认2项),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2015年,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抓手,各分、县(市)局,市局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分局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解决“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全年共完善办事指南信息2173条,发布规范性文件83条、追逃信息367条(同比上升35.93%)、寻人启示信息50条(同比上升47.06%)、赃物认领信息61条(同比上升1120.00%)、其他警务动态和警务公开信息22835条(同比上升141.54%)(其中为民网主站2780条,同比上升128.81%;中国贵阳门户网站1325条,同比上升68.58%;12个县级子站5210条,同比上升69.65%;175个派出所网上工作站13520条,同比上升208.47%),较好地完成了网站整改和日常维护工作。
2、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力度
在市局网站、政务网上办证大厅、出入境政务网、交警政务网等共开办事机构职能、办事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信息,实现“一站式”公开服务。全年共受理互联网群众来信2234件,回复2252件(含本年度的2217件及上年度转入的35件),17件尚在办理,本期回复率达99.24%;处理“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贵阳公安的办事咨询、意见箱、部门信箱群众来信121件,回复119件,回复率达98.4%;通过“中国·贵阳”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公民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书4件,其中已公开1件,不予以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能范围1件;受理审批公民出国(境)400000余人次,办理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签注1200余人次,境外人员住宿登记72000余人次;录入法定不批准出境备案人员211人次,撤销法定不批准出境备案人员26人次;依法处理各类涉外案(事)件 120起(其中外国人“三非”案件35起);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布惠民政策48项。
3、加大政策解读回应
紧紧围绕“两严一降”、“禁毒人民战争”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策划、加强警媒合作、加强指导协调,大力宣传贵阳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成果和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舆情引导工作,积极加强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全年共计开展宣传300余次,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1000余次,开展警营文化建设活动200余次,处理各类涉警舆情信息100余次,拍摄宣传片、专题片40余部,制作各类展板2000余块,制作发放各类宣传海报、手册30余万份,全市公共区域屏幕播放公安宣传文字、视频时长30000余小时。
4、进一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文书
2015年贵阳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公安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文书网上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贵阳市公安局塔山分局为试点,推进公安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并密切关注实施效果,逐步加强宣传推广,已根据实施方案将塔山分局2015年度所有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文书在贵阳公安为民网上进行公开。并拟在总结经验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该项工作。
5、进一步公开市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
我局已将2015年度市局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到贵阳公安为民网上,供社会进行监督。
6、进一步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及填报说明的要求,2015年度市局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未办理有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2015年度市局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办理有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案件名称为“幸清贤诉贵阳市公安局其他行政行为一案”,经诉讼乌当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幸清贤的诉讼请求。
7、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通过主动向新闻媒体发送新闻稿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媒体约谈采访,网络信息发布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受众面。2015年,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共刊发报道了贵阳公安相关新闻报道15990余篇(条),其中中央级媒体报道271篇(条),省级媒体报道7703篇(条),市级媒体报道4200篇(条),网络媒体报道3816篇(条)。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
在政务网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
2、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标准要求
网上公开机构设置、领导工作分工、执法依据、办事指南、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电子表格、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梳理各项业务经常用到的材料和手续,精心制作“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单”包括申请事由、所需材料、办证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做好答复工作。
3、加强依申请公开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数据铁笼”反腐行动计划为抓手,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做好认真信息公开规范统计工作,及时公开信息工作数据并按时上报工作情况;每年公布年度报告,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充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政务信息网、在政务大厅醒目位置摆放等形式予以展现;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涉密问题。
5、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市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根据业务和工作实际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定期、不定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得一定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信息公开涉及面广,统筹协调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单位重视不够,公开内容与实际业务之间存在差距、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有关决策、规划、计划、方案、总结、人事的公开事宜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不明确,一些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畴难以界定。针对上述问题,市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机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在公文制作时就依法依规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注明理由;三是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认识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加强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内容
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决策、规划、计划、方案、总结、人事等各类文件内容和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并继续探索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实践与应用,充分发挥其“短、精、快”和传播覆盖面广等特点,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
(四)加强检查指导狠抓落实
适时组织开展全局性的检查、评议和考核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对不按要求进行公开或公开内容失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给予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以制度建站和科技强站,全面提升“贵阳公安为民网”安全性能,积极防御不法分子的入侵;升级完善“贵阳公安为民网”信件管理系统,加强信件处理的过程监控、综合查询和绩效考核,建全畅通有序的贵阳市公安局网络咨询、问政、诉求服务平台。
附件:贵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贵阳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贵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5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73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6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 —— |
1.人大代表建议 | —— | 8 |
2.政协提案 | —— | 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6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2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4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8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6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