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4-07-04 16:51:28 【字体: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4〕4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安新区办公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贵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部门 |
拟决策时间 |
1 |
贵阳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2024-2035)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市林业局 共同承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委 |
2024.12 |
2 |
制定贵阳市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暂定名)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市财政局 共同承办:市税务局,各区(开发区)财政局、税务局 |
2024.6 |
3 |
制定贵阳市城镇公益性公墓价格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共同承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24.12 |
4 |
规范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共同承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24.12 |
5 |
制定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共同承办:市司法局 |
2024.12 |
6 |
制定和调整贵阳贵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共同承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财政局 |
2024.12 |
7 |
调整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共同承办:市交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交管局 |
202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