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四看守所罪犯陈xx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来源: 贵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3-05-06 16:13:47 【字体: 】一、公示内容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第四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陈**,女,身份证号:52213019890516****,户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居住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苏家寨。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花溪区人民法院判处:主刑有期徒刑一年,刑期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5月15日,于2023年2月7日被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办理收监入贵阳市第四看守所。
陈**因身体存在异常,经贵州省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及鉴定,明确符合司发通(2014)112号文件《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二)款之规定。贵州省贵阳市第四看守所按照《公安机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程》予以办理,现已审核审批完毕,决定为陈**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二、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2023年5月6日—— 2023年5月11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贵阳市公安局
电话:0851-86798735
贵阳市公安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