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贵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7-03-17 20:43:00 【字体: 】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
现将《贵阳市公安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阳市公安局
2017年3月17日
贵阳市公安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提高全市民警和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奋力打造法治贵阳升级版建设,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贵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中共贵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记“作表率、走前列、做贡献”的历史使命,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率先落实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围绕“两严一降”“禁毒人民战争”、大数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等贵阳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我市“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平台进一步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法治文化与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全市民警和公民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六大升级版”战略,更好地服务“一个目标,三个建成”总目标,更好地服务《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
2.坚持服务群众,增强意识。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市民警和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提高党员干部善于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的能力,引导人民群众主动运用法治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合理配置法治宣传教育资源。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以创新强动力,以创新促发展,更加科学系统地谋划推进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全面助推打造法治贵阳升级版
1.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法治建设的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总目标和系列重要部署,宣传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要求,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市民警和公民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认真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掀起尊重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的热潮,切实增强全市民警和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3.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地方性法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诉讼与非诉讼程序领域的法律法规,引导人们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各民族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与改善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发挥法律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与资源能源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宣传“两严一降”“禁毒”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助推“平安贵阳”建设。大力宣传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防控意识。大力宣传国防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空间秩序。大力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把法治宣传贯穿于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引导全市民警和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突出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使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突出宣传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围绕“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奋斗目标,紧扣“六大工程”战略路径,牢记“做表率、走前列、做贡献”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省会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为总揽,发挥法治宣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服务作用,倡导社会运用法律的手段化解发展中的问题,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提高法治宣传实效。
1.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坚定服务大局的理念,由被动宣传向主动谋划转变,把公安工作职能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从法律的角度宣传党委政府的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定按需宣传的理念,由单一宣传向多层次宣传转变,根据群众所需,适时调整法治宣传重心,从法治宣传供给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供需平衡,更好地服务于民;坚定培育法治信仰的理念,由过去送法于民、释法解惑向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转变,引导公民相信法律、尊重法律,运用法律,让法律的生活方式成为新风尚。
2.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不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即进到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坚定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互联网思维,发挥“互联网 法治宣传教育”的资源整合、跨界融合功能,实现法治宣传由传统载体向互联网载体借力的转型升级,推动“互联网 法治宣传教育”成为载体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坚定推动数据宣传,大力建设公安微博、公安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媒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大数据的技术和手段,汇聚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实现精准法治宣传,构建“数据宣传”贵阳公安模式。
3.围绕重大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法律六进”为载体, 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1·10”公安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持续提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主流媒体开设的法治栏目、法治专题、法治专刊的影响力。继续加大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公安微博、公安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中的运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熏陶人民群众的思想,滋养全社会的法治精神,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开展领导法治知识培训,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继续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加强民警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完善全市民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推动全市民警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对民警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市民警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把民警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积极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教育引导作用,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四)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城乡居民和流动人口法治宣传工作。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制度,促进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城乡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城乡居民法律意识。针对外出务工和流动人口的现实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帮助其运用法律的方式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2020年)。各单位根据规划或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完成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0年)。各单位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总结,接受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基础,切实把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公安工作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让法治宣传贯穿于法治实践的全过程。
(三)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社会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协同体系和公众参与体系,推动形成“大宣传”工作格局。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既要加强本单位内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又要加强社会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各单位法治宣传骨干职责与培训工作,完善和落实定期联系、信息报送等机制,发挥法治宣传骨干指导、协调作用。优化普法讲师团队伍,甄选公安民警担任普法讲师团成员,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层次和水平。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经费保障。在“十三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要根据法治宣传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并建立合理的经费增长和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保障水平不低于“十二五”期间水平。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落实好本单位部门的法治宣传工作正常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法治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标准和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充分调动各单位主动履行法治宣传职责的积极性。加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和报送工作。认真总结、宣传、推广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