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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012号界别提案的答复

来源: 贵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1-09-28 17:15:00 【字体: 】

孟金玲、李成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产业发展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中小学研学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公安机关在研学旅行中的工作职责
  公安机关对学校的安全管理,主要参考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适用于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参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切实督促指导落实研学基地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积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研判会商制度,加强对涉及安全情况信息的分析、研判,提前预警,及早防范,及时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础。积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持续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校园安全防范标准,对研学基地物防建设进行检查指导。
  (二)人员管控。将研学基地及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深入走访群众,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跟踪化解,做好涉研学基地周边的重点人员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排查和动态管控。
  (三)区域安全。严格以研学基地周边500米范围辐射,强化研学基地及周边区域化巡逻防控,利用网格或增设治安防控点等警力形成防控圈,同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督导研学基地主体,加强专职保安员配备、联防机制作用体系建设。
  (四)安全教育。利用公安机关兼职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到研学基地开展法制安全教育,结合实际需要积极督导研学基地主体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案事件的安全演练,切实增强师生、职工、保安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防范案事件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学习先进省份、地区经验。协同教育部门,强化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对标问题清单及解决时限,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部署研学基地及周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排查整治研学基地及周边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研学基地案事件防范能力。
  (二)强化研学基地安全风险排查。我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督导研学基地建立完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研学基地安全内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牢牢加强“三防”建设,夯实研学基地安全防范基础。
  (三)深入开展研学基地周边巡逻防控。各级公安部门切实把研学基地及周边地区作为巡防重点区域,加强对研学基地周边地区巡逻防范,密切关注可疑人员行为,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实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不断加强和改进研学基地警务工作,着力提升保障和服务师生安全的能力水平,督促校方持续重视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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